, X1 i2 F, A; q( f5 f5 f% F楼主自己的时间是宝贵的,物业经理的时间也是宝贵到拿来高价卖给公司的,所以都应该折价的。; Z$ G. C. C$ y! X: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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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算下来,140已经是公道价格了,没必要再争执了,再争执下去就是负收益了。7 }- T$ X, E6 s0 o k
3 P6 Z, o p* i2 n估计楼主十分愤怒的原因是认为处理问题的时间成本不应该归过错方承担,而是物业公司天经地义的义务。但这里并不存在一个中国人司空见惯的劳动力价值接近于零的庞大社会阶层(农民工、下岗工人),劳动力最廉价的就是黑工和留学生小时工,所以可能会认为这些清理垃圾的费用是相当无理无赖的巨款。